各設區市(區)商務主管部門: 為了加強對二手車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交易行為,引導、促進和維護有序競爭的流通秩序,推動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交易規范》的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手車交易市場的設立要符合所在地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 為了合理設置二手車交易市場,減少重復投資,盲目發展和無序競爭,強化對二手車流通行業的監管,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的設立要求如下: 1、依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建設部關于做好地級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的通知》(商建發[2004]18號)精神,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要把二手車交易市場的建設納入商業網點規劃,并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科學論證,合理規劃。目前沒有制定規劃的設區市要盡快制定。同時將規劃抄送同級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以便加強管理。 2、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必須有固定的交易場地和具有從事經營活動的必要設施,能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車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 3、二手車交易市場必須制定科學規范的市場監管制度,配備一定數量的懂業務會管理的業務人員,認真執行商務部《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范》。遵循誠實、守信、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決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弄虛作假,惡意串通,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維護購銷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規范交易行為,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 為規范二手車交易行為,指導交易各方進行二手車交易及相關活動,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二手車交易規范》,對經營行為規范如下: 1、二手車經銷企業收購、銷售二手車時,應核實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并驗證車輛的合法性;達成車輛收購意向的,簽訂收購合同,收購合同應明確收購方享有車輛處置權。在銷售展示區內展示車輛時應如實填寫《車輛信息表》并在顯要位置予以明示,達成銷售意向的,應與買方簽訂銷售合同,并將《車輛信息表》作為合同附件,向買方出具有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發票,并如實填寫成交價格。 2、從事二手車拍賣及相關中介服務,應按照《拍賣法》及《拍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委托拍賣時,委托人應提供身份證明、車輛所有權或處置權證明及其它相關證明,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拍賣合同。拍賣企業應如實填寫《拍賣車輛信息》,對車輛技術狀況存在異議的,拍賣委托雙方經商定可委托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對車輛進行鑒定評估。拍賣人應在拍賣日7日前對拍賣的時間、地點、車型及數量、車輛展示時間、地點、參加拍賣會辦理競買的手續及其它事項通過報紙或其它新聞媒體發布公告,車輛展示時應在車輛顯著位置張貼《拍賣車輛信息》,展示時間不少于2天。拍賣成交后,受買人和拍賣人應簽署《二手車拍賣成交確認書》。在委托人支付傭金,買受人支付車輛全款、隨車文件、法定證明、憑證后,由拍賣人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如實填寫拍賣成交價格。 3、二手車經紀機構應進入二手車交易市場從事經紀活動,并與二手車交易市場管理者簽訂相應的管理協議,服從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的統一管理。二手車經紀機構從事經紀活動時應與委托人簽訂購銷合同,二手車經紀人不得以個人身份從事二手車經紀活動。通過二手車經紀機構買賣的二手車,應由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開具國家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發票。 4、二手車直接交易應在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車輛法定證明、憑證齊全合法并完成交易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如實填寫成交價格。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在各自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二手車交易應在車輛注冊登記所在地交易;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在履行其服務、管理職能的同時,可依法收取交易服務和物業等費用;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根據客戶要求提供相關服務;在收取服務費、傭金時應開具發票。 三、加強二手車鑒定評估的監督管理 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應遵循“客觀、真實、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二手車鑒定評估業務,按照我省規定的程序和格式,出具規范的車輛鑒定評估報告,并對評估報告中車輛技術狀況(包括是否屬于事故車輛)等評估內容負有法律責任。 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股份制公司在處置二手車時,必須由具有合法資質的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鑒定評估后,方可進入交易程序。其余二手車在交易前是否鑒定評估,由交易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自行商定。但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的車輛,相關職能部門有權委托有資質的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各商務主管部門應加強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評估人員應加強學習和培訓,提高評估質量,提高評估結果的可信度。 四、加強對二手車流通企業的監管力度 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與當地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協商,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加強對二手車流通企業的監管力度。依據當地商業網點規劃,和工商部門聯手,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企業、拍賣企業進行登記注冊,嚴厲打擊二手車交易中的虛假宣傳、欺詐以及超范圍經營;嚴厲打擊各市場之間、經銷企業之間、拍賣企業之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助公安部門把好過戶過程中各種憑證、隨車文件的審查關,對不同服務性質的二手車經營企業,要提供與業務相關的附件,不能簡單的只看交易發票,要審查相關文件。嚴防拼裝車、報廢車、盜搶車交易過戶;協助稅務部門,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29號)文件精神,針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二手車經銷公司等企業在二手車交易時的高價低開行為進行查處,杜絕國家稅收的流失;要加強市場監管,堅決打擊不規范交易,隱瞞車輛真實狀況,欺騙客戶等違法行為,充分發揮二手車網上交易、網上發票管理、計算機打印發票、購銷信息發布、鑒定評估等功能,嚴格遵守平臺登記注冊流程和系統操作規程,嚴禁脫網打票,重復打票,并建立企業誠信檔案,維護公共安全和利益。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